中国宁波网讯 5月4日起,参加市区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的新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3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申报。其中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核定;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2014年度企业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2231元、下限为2447元。
以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缴费基数可在上、下限之间,由本人自主申报。如果本年度缴费基数属于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或者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并愿意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两种情形的参保人员可以免于申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调整。□记者 罗湘波 通讯员 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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