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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黄汉汉:关键时刻 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4月28日 07:0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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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简介

  黄汉汉,1973年出生,湖北人,中共党员,现任奉化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防暴中队中队长。

  2008年,他从部队转业到奉化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当年就因在汶川地震救援中的突出表现,荣获“宁波市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9年至2011年,他连续三年被评为奉化市公安局“十佳优秀人民警察”。

  2010年至2013年,他多次被评为“宁波市公安系统优秀教官”;2011年,他还在省级警务技能教学法比武中取得主讲教官第二名的好成绩。

  “叮咚”,黄汉汉的手机响了一下,有人给他发来一条微信。

  “我很好,不用担心。”发信息来的是他远在湖北老家的母亲,今年已经66岁了。

  自从到奉化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工作后,7年间,他只回过2次家。为了一解母子之间的牵挂之情,去年他特地教母亲学会使用微信,有空时,两人就能聊聊天。

  知子莫若母,母亲知道儿子工作的认真劲,每次都是报平安;儿行千里母担忧,尽管工作中时常遇到危险,而黄汉汉总是想尽办法让家人放心,因为这样,他才能更安心地工作。

  思家心切,他却选择留在异乡做警察

  2007年底,黄汉汉准备转业。当时他有两个选择,其中之一是到奉化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工作,而另一个听起来更具诱惑,可以回湖北老家。

  这是一个多么难得的机会!

  黄汉汉却出人意料地选择了奉化。回想当初,他在部队里曾是一名特种侦察作战兵,曾经到以色列参加过特种集训任务,还曾在南京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当过教官。“这些特殊经历和对纪律部队的眷恋,让我做出了选择。”黄汉汉说。

  当了7年警察,黄汉汉与家人团聚的时间,越来越少。原来在部队时,每年还有一次回家探亲的机会。最近这7年,他总共才回过2次家,一次是母亲60岁生日,一次是父亲70岁生日。

  2013年,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常回家看看’入法”被不少媒体大肆报道。“你要是不经常回来看看,就要被抓走了。”母亲半开玩笑地说。

  不过,黄汉汉说,自己已经够幸运了,队里不少外地民警,回家的次数都还没他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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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