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社保部门获悉,5月4日起,参加市区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的新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据了解,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他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3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其中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核定;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2014年度企业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2231元、下限为2447元。
今年将继续实行网上在线申报办法,各用人单位可通过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实时进行网上申报。
另外,以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其缴费基数可在上、下限之间,由本人自主申报,但若本年度缴费基数属于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或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并愿意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两种情形的,可免于申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调整。
未按期为职工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参保人员上年实际缴费基数的110%调整。
人社部门提醒,根据社保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将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类型和缴费基数申报情况以适当方式向本单位公布,接受职工监督。(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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