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无数次,社区叹无奈
据了解,去年,楼道里的居民已向物业、社区以及街道多次反映,但一年过去了,这一矛盾还是没能解决。
“这群猫如何处理,成了小区里的头等难事。”小区物业管理处的顾主任无奈地说。
顾主任告诉记者,从去年四月份起,物业、社区就为此事忙碌,通过各种途径,先后调解劝说了几十次,还是没结果。“我们曾提出,另外找一个远离小区的地方给老人养猫,甚至物业公司的几名领导决定自己掏钱,花三四千元把这些猫按市场价买下来。”顾主任说,但当事人不同意将猫搬迁,如果收购,开价竟要三五万元,工作实在做不通。
23日下午,沃大妈和儿女又一次来到小区物业办,商讨“猫事”。沃大妈承认,眼下她养了12只猫,9大3小,另外又有一窝小猫即将出生。但这些猫究竟何去何从,谈到后来,依旧不欢而散。
海文社区居委会的韩书记说,因为这些猫,106室与楼道里的11户居民关系日趋紧张。社区甚至请了辖区民警来做工作,也没效果。“我们查阅了很多资料,对养猫还真没什么规范文件,也没有哪个部门能来捉猫,实在头痛。”
实在不行,只能打官司维权
顾主任说,从现实情况看,这10多只猫已经扰民了。倘若实在不能协商解决的话,11户住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以清除“猫患”。
浙江甬友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律师认为,邻居之间,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和睦相处。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如果饲养猫狗等,对邻居的正常生活造成侵害,受害方可以起诉,但要搜集好相关的证据。邻里之间“和为贵”,尽可能以协商来处理矛盾。
海文社区这一养猫成“猫患”的事情,后续如何处理,媒体将持续关注。(记者余建文 王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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