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8.8万亩池塘
为虾兵蟹将建高级别墅
池塘养殖是水产养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的重要基础,是渔村发展、渔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但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优质水产品需求不断增长,当前我市水产养殖业生产方式和基础条件已与社会发展需求、国际市场要求不相适宜。许多早年建设的水产养殖池塘,面临水域环境恶化、养殖设施老化、新技术应用滞后、养殖病害频发、质量安全隐患增多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市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市开展了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建设改造工作,至今已完成了全市10多万亩的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有力推进了我市现代渔业建设进程,在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加渔民收入和促进渔业增产增效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按照市海洋与渔业局新制定的《宁波市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三年内,我市将以象山、宁海、慈溪、奉化、鄞州、余姚等渔业主产区为重点,完成新一轮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8.8万亩。
根据这一方案,我市将通过实施新一轮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对“散、小、杂、乱”的水产养殖池塘进行统一规划和整理,增加增氧机、变压器、发电机、尾水处理区等养殖设施,建成设施完善、配套齐全、集中连片的标准化生态化现代水产养殖基地,以提高水产养殖基础设施装备水平,更好地推广新品种、应用新技术,实施标准化生态化生产,为提高单产、保证水产品质量、促进渔业增产增效提供保障。同时,实施新一轮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对有效提高我市有限养殖水面资源利用水平,促进渔业增长方式转变,深化渔村经营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加广大渔民收入,改善渔村面貌和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一轮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明确规定了必须“符合规划、自愿申报、连片规模、健康养殖和机制创新”五大原则。其中,“连片规模”是指项目申报单位的建设区域养殖池塘要集中连片,淡水养殖池塘原则上不少于50亩,海水养殖池塘不少于100亩,工厂化养殖等特种养殖可不受面积限制;“健康养殖”要求项目区域养殖池塘的养殖水质要符合养殖用水标准,实行无公害养殖,养殖废水排放要符合生态化改造要求;“机制创新”要求将工程实施与落实水产养殖塘所有者、承包经营者投入和管理责任制有机结合,坚持“谁投资、谁受益”,借鉴和推广多元投入、借贷改塘、招标还贷、延长承包期和园区化建设等经验和做法,建立水产养殖塘建设和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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