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金小燕
兰江街道凤亭村丁梅自然村的西边,有一条小溪。跨过小溪,那里是几户村民的承包地,种着茶叶、毛竹、桂花树。平时溪水很浅,村民利用在小溪里的几块石头垫一下脚,就能走到对面的承包地。
前几天,村民梅张龙叫了泥水工在溪坑上建了一座简易桥。没想到第二天起来,他发现,这座桥竟然被邻居陈女士撬掉了。事实上,陈女士家在溪坑对面也有一块地,种了毛竹和桂花树,造了桥应该是方便了,那她为何要拆这座桥呢?
建桥,方便自己,也方便村民
建桥的想法,其实梅张龙三年前就有了,只是一直没去做。
梅张龙的家就在溪坑旁边,而溪坑的另一边,则是他家的茶园。采茶季节,梅张龙的父母都会去溪坑的对面采茶叶。看着70多岁的父母踩着溪中的石头过溪,梅张龙有些担心。这要是走得不稳,出了事该怎么办呢?
那几天,梅张龙家里正在铺设水管,请了几个工人。“我当时就想,何不趁此机会把桥建了呢?不但父母方便了,去承包地干农活的村民也方便了。”说干就干,梅张龙买来了水泥板和砖头。4月29日早上,建桥工作正式开始了。
考虑到桥的西侧紧挨着邻居家的承包地,梅张龙也曾想和陈女士说一声的。“可29日那天,陈女士全家都上班去了。”梅张龙也没能和他们说建桥的事情,“建桥的时候,工人和我说,拔掉了几根竹子,我也打算之后和他们家说的,赔偿他们家竹子钱的。”
第二天,看到桥被拆了,梅张龙报警求助。得知桥是邻居陈女士拆的,他认为,“即使是拔掉了几根竹子,也没必要拆桥吧。况且,为了建这座桥,我已经花了几千元了。”
“事先没告知,害我摔了一跤”
5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凤亭村丁梅自然村。对于建桥拆桥的事情,村里人也都有所耳闻。在村民李平安的带领下,记者找到了溪坑上的那座简易桥。
简易桥由两块水泥板组成,由于人为破坏,其中一块水泥板已经掉到了溪中。简易桥的两端,则是用砖头砌成的两个简单的桥墩。“溪坑的那边,只有几户人家的承包地,这里平时走的人其实很少的。”李平安说。
随后,记者找到了梅张龙的邻居陈女士。说起这座桥,陈女士有点气愤。“他建桥前都没有和我说一声,要是事先和我打声招呼,我们也会同意的。”而且,因为这座桥,陈女士在上面摔了一跤。
4月29日傍晚,下班回家后,陈女士急急忙忙地跑到自家的竹子地掰笋,准备做晚饭。没想到掰完笋回来,她一不小心掉进了两块水泥板的缝隙里。“我的整条腿都陷了进去,要不是我用手撑住,会摔得很严重。”莫名其妙地多了一座桥,还害自己摔了一跤,陈女士心情坏到了极点。她回到家拿了一根抬杠,便把其中一块水泥板给撬了起来。陈女士告诉记者,摔了快一个星期了,她现在仍在喷云南白药,走路时仍会有点痛。
村委会:希望双方能协商解决
“他建桥,把我们家的几根竹子都拔掉了,也没和我说。而且,溪坑东边沿线他都用砖头和水泥板铺起来了,要是下次来大水,那我的竹子地一定是最先被淹到的。”陈女士说。
针对这座桥,陈女士给出了自己的方案。“两块水泥板不够安全,最好铺三块水泥板。”此外,东边的桥墩再往东边移一点,然后做直。
针对陈女士的意见,梅张龙表示,桥板加宽是可以的。但是东边,若按照陈女士的意见,得全部拆掉重建了。而且,若再往东移,那就是给小溪改道了。“现在东边铺的砖头,都是按照溪水的流向建的。”
针对这件事,凤亭村治保调解主任徐先生进行了调解。“建桥是好事,方便了村民去承包地。可建桥前没有事先和村里以及邻居沟通,还破坏了邻居的竹子,这就不好了。我们也是希望双方能够坐下来好好协商下。”
律师说法:未经同意建桥,不妥
为此,记者又咨询了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的汪宇波律师。“建桥人出发点是好的,但他损坏了别人的竹子,有人还在桥上摔了一跤,他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此外,汪律师也表示,村里面的建筑,村民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出面建设。
“修马路、建公园或者建桥,不管你是做公益还是别的,你都应该先向村里报批。若村委同意了,然后向全体村民公示之后,你才能建。若村里不同意,你就不能建。”不经村里同意而搭建建筑,从大的方面讲,这是违章建筑;从小方面来说,这样做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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