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记者曹阳 通讯员钱婷婷)昨日,记者从区教育局获悉,我区2014年初中招生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今年招生政策在规范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和促进公办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方面做出了一些细化和调整,相关家长应及时关注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发出的通知公告,合理及时地为孩子升学报名工作做好准备。
本地户籍生报名录取原则照旧
对本地户籍生来说,今年初中报考原则和流程与去年相比没有太大的变化。本月底至6月初,区教育局将在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以下简称两街道)辖区内的公办小学设立报名点,组织对两街道户籍小学毕业生和随父母居住在两街道(居住地房屋产权为父母独立产权,截止2014年6月30日,房产证持有年限必须在一年以上)的毕业生进行报名,家长需携带房产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前往。
6月11日下午、12日下午,在两街道外小学就读,户籍在两街道的小学毕业生,随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居住地房产证或房卡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教育科进行报名(其中招宝山街道小学毕业生办理时间为19日下午,蛟川街道小学毕业生办理时间为20日下午)。6月19日下午、20日下午,在两街道公立小学毕业的,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学生和被区外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凭本人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同意接收的证明和民办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登记手续。
6月30日前,区教育局公布两街道招生学区划分情况。7月4日,各初中学校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其他镇、街道初中招生工作具体安排详见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公告。
外来工子女入学政策有微调
上月末,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从今年开始,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必须满足四项原则,否则视为不符宁波入学条件,建议家长尽早安排孩子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根据规定,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也略有调整,在去年的基础上,“缴纳社会保险或缴税”这一要求从“半年”调整至“一年及以上”,且补缴无效。具体来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父母双方在本区居住半年以上,有相对固定住所,且签订一年以上后续住房租赁协议;持有《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和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父母在本区有相对稳定职业,至少一人与本区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子女报名月份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一年及以上完税证明);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6月21日至22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随带相关材料到两街道内学额有余的学校报名。
2017届起非蛟川书院毕业生
报考镇中有降分
区教育局规定,从2017届初中毕业生(即今年秋季入学)开始,凡在我区除蛟川书院以外的公办初中就读的,中考报考镇海中学时,均予以降3分录取的优惠政策。
“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充分调动各初中学校的办学积极性,推动公办初中优质、均衡发展。”区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招生信息家长可关注镇海教育信息网和镇海新闻网发布的通知公告。此项政策属于提前明确、提前告知,提醒家长选择学区内公办学校还是就读区内外民办学校要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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