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鄞州区教育局了解到,今年鄞州教师交流政策已出台,涉及全区所有104所义务段公办学校和相关校长教师。相关人士说,此举旨在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
按照政策,鄞州区校长教师交流将分为“校长、骨干教师、普通教师”三类和“全区、片区”两层进行交流,并探索建立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的教师管理新模式。
据介绍,此次交流政策要求,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10年的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12年(不含支教时间)的教师须轮岗交流。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含10年)的,可不纳入交流对象范围。
鄞州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鄞州校长教师交流工作为期3年,预计2014学年交流125人,并在未来三年实现425人的交流。(记者 李臻 范洪 通讯员 麻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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