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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进出口企业质量信用首次纳入金融信用体系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5月12日 17:0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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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5月12日讯(记者 殷聪 通讯员 顾荷维)近日,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同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立了进出口质量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这是我市进出口质量诚信首次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仅让银行更好地选择企业,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更能促进企业履行质量承诺。

  今后,进出口企业质量荣誉信息和失信信息将同时被纳入“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宁波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商业银行在审核企业信贷业务或担保资格申请、贷后风险管理以及开展其他相关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业务时,将查询系统中的企业质量信用相关信息,并将其作为办理信贷业务的重要参考依据。

  “这标志着我市在推进‘质优宁波’、‘信用宁波’的质量共治道路上迈出崭新一步。”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相关负责人称。据了解,我市检验检疫AA级企业、宁波进出口质量诚信企业等质量信誉信息在办理信贷业务时将被列为加分参考;对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国外通报调查、出口退货调查等情况,经查实存在假冒伪劣质量失信行为,以及进出口企业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并受行政处罚的相关失信行为,则作为不加分或减分参考。检验检疫在评选信用AA、诚信A类企业时,也将参考企业的信贷履约情况。

  目前,宁波市各金融机构都把查询征信系统作为贷前审批和贷后管理的必要程序,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已经形成并逐渐加强,企业的任何不良记录都有可能导致全国各金融机构拒绝贷款。此番质量信用纳入金融信用,银行将避免向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提供信贷,既有助于加大企业质量违法的威慑力,也有利于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在全社会共同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氛围,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稿源: 中国宁波网   编辑: 殷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