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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被摘光 门票打水漂 消费者遭遇“退票难”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5月20日 07:2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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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谢舒奕

中国宁波网讯 “手里攥着门票、急急忙忙赶在有效期最后一天去摘樱桃,却被告知基地里的所有樱桃都已经被摘光,采摘期提前结束了。更郁闷的是,景区说我买的是赠票,不能给予退票。”近日,市民杨小姐向记者反映了此事。

据介绍,杨小姐于“五一”前夕购得一批鄞州区横溪镇某樱桃基地的采摘门票,眼下手里还剩7张,前几日偶然发现票面上写明“有效期:2014年5月1日—18日”,她担心过期作废,便趁着周日(5月18日)有时间,组织驴友前往。不料采摘基地的工作人员告知,基地内所有樱桃已经被摘光,采摘期提前结束了,而且杨小姐所持门票属于赠票,不能给予退票。

与此同时,多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关于这家樱桃基地的电子门票,目前不少网店仍然在售。记者通过查询发现,仅淘宝网上,就有10余家网店可供下单,报价均为原始票价的七至八折。不过,对于该门票截止使用日期的标注有些“五花八门”,5月10日、19日、20日截止的都有,个别宣传“购买后30天内有效”。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这家樱桃基地的销售主管。对方表示,在气候条件、市场火爆程度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下,水果采摘的时间范围无法非常精确,票面上的时间段仅供游客参考,而且已经注明:“采摘时间以基地樱桃成熟时间为准,具体请咨询基地。”“今年五一以来,游客采摘热情非常高,有限的樱桃显得供不应求,因此基地不得不提前结束接待。”该主管表示。

而对于退票事宜,“这名游客购买的实体票是基地之前免费发放出去的,属于赠票性质,因此我们不能给予退票。”经过一番核实,该负责人这样回应。不过记者反复查看了这几张门票的正反面,并未见到任何“赠票”字样。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在有效期限内未能使用门票,是有权申请退票的。”宁波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周丽娟认为,由于票面上没有相关说明,因此该门票是否属于赠票性质只有景区知晓,而消费者对此信息并不知情。倘若门票确实属于赠票,建议景区在票面上标注“赠票”字样,或者盖上赠票章,对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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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