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水玲玲通讯员宁法于珊婉)结婚短短4个月就起诉离婚,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5万元,女方却不愿返还。这个案子如何了断?在县法院桥头胡法庭的调解下,女方同意返还男方彩礼1.5万元。
35岁的沈某在农村算是大龄男青年,因家庭经济困难,一直没有结婚。在亲戚朋友的努力下,沈某去年通过媒人认识了叶某。叶某是个单身妈妈,与沈某同岁,也是宁海人。2013年11月,两人登记结婚,随后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沈某及家人对叶某百依百顺。但很快,沈某发现叶某经常白天上班,晚上打牌,有时白天不上班也跑去打牌。正月时,夫妻俩大吵一架,叶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并换了手机号码。此后,沈某一直联系不到她。3月,沈某无奈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叶某返还彩礼5万元。但叶某表示离婚可以,彩礼没收过。媒人顾某出庭作证后,叶某才承认确实收过沈某的聘礼。经承办法官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叶某同意与沈某离婚,并返还沈某彩礼1.5万元。
签完调解协议后,叶某突然问承办法官什么时候能收到调解书。承办法官以为叶某还有什么不放心的,正想解释,却听到叶某说,“我没什么的,只是希望沈X能尽快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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