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质疑 警方笔录“程序违法”?
事情发生后,周某称,他光医疗费已经花了1000多元,医院说他右股骨骨折需要手术,还要交好几万,希望派出所帮忙找到这个小孩,让他承担责任。
5天后,招宝山派出所找到了小磊,将他和他母亲胡某一起带到派出所,做了一份笔录。随后,又联系了连志贤和孙勇等几名目击证人。
在笔录中,小磊的描述和他后来对法官的表述大相径庭。他说,当时球场的灯灭了后,光线有点暗,但借助旁边的路灯还是可以看到球的,于是他又踢了几分钟。在踢球时,他看到有人在传球,为了抢有利位置他往后退,退着退着就感觉自己的右肩撞到了东西,转身看到一位七八十岁的老爷爷,坐在地上,用手抱着头,嘴里发出“哎呦哎呦”痛苦的叫声。
这份笔录,小磊和他母亲胡女士都签了字,可是,随后就遭到了胡女士的质疑。“我儿子做笔录时还不满14岁,这既不是一起刑事案件,也不能算治安案件,警方有什么权利介入?”
“做笔录时,警察把他一个人隔离在一个房间,说是不让我干扰问询。做完笔录却要我签字,不签字就不能领走儿子,我迫于无奈签字。”
“回去后,我问了儿子警方调查的情况,儿子说,他进去后,警察告诉他有现场录像,有人证说是他撞的,还问他有没有倒退过,他说有,警察就说,‘那好了,人肯定是你撞的’,儿子才说,‘那可能是我撞的吧’。很明显,笔录是警方采取了诱导、恐吓的方式获取,形成过程是违法,是无效的。”
“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我找了派出所领导,当时的民警都承认笔录是有瑕疵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这些话我都有录音证明,他们还再三向我承诺,不会向任何单位提供这些材料。”
罗生门 撞人还是扶人?
住院22天后,周某的伤势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因为在赔偿问题上,和小磊的父母协商不下,去年12月17日,他向镇海法院起诉,要求小磊及其父母赔偿自己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7.1万余元。
派出所为小磊和胡女士做的笔录,也被周某申请法院调取,作为证据出现在法庭上。
周某起诉后,精英小学被小磊及父母申请,追加为被告,理由是该校未尽到灯光管理责任,应承担相应责任。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镇海法院先后于今年2月18日、2月24日、5月20日和昨天4次开庭审理该案,庭上,三方争议的焦点大致是,是否是小磊撞到了周某,导致周受伤;校方意外熄灯是否存在过错;周某摔伤,是否自身存在过错?
对于出示的几份笔录,小磊和父母质疑很多,于是昨天开庭,为了查清事实,法庭依职权要求连志贤和孙勇出庭作证。
对连志贤和孙勇的发问,三方各有侧重。周某和校方代理人迫切希望,连志贤和孙勇能在庭上指认出小磊母亲,为的是确认侵权人是小磊无疑,但连志贤和孙磊都因为时间间隔太长,又是一面之缘,表示无法确认。而小磊的母亲和代理人反复询问两人当时看到的细节,想力证相撞一瞬间,其实两人也没看清,指认小男孩撞人仅是两人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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