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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拖把脱节伤着孩子 生产商承担赔偿责任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7-01 11:08:12   稿源: 北仑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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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郑牡丹 通讯员 邱文忠)购买地板赠送多功能拖把,本是经销商促销手段,不料使用仅月余,拖把脱节重伤孩子的手。近日,在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调解下,拖把生产商同意承担因损伤引起的有关费用,目前具体费用尚待司法部门鉴定。

去年12月份,在区内举办的第二届家居建材惠民工程采购大会上,家住鄞州区的市民刘先生向与会的区内建材市场某地板经销商预定购买了5800多元的地板,对方赠送给他市场价90多元的双驱动拖把一把。今年3月份,地板在新装修好的家安装完成,刘先生也使用起新拖把来。

“5月份的一天,5岁的女儿吵嚷着要帮着老婆打扫卫生,结果就出事了。”刘先生回忆说,女儿看着新式的多功能拖把,觉着十分有趣,便学着妈妈一直把玩着。怎料到,自动甩干拖把机可压缩的杆身在旋转甩动过程中突然爆断,断裂的下部分杆身由转动的拖把头带动着仍在转动,没反应过来的女儿就被暴露在外的不锈钢杆身断裂处卷伤了。“左手拇指关节处、右手皮肤都被挫伤挫裂,大量出血,呈喷射状,女儿一直叫嚷着疼痛,哭闹不停。”刘先生说。

2小时之后,经宁波市第六医院专科诊断,刘先生女儿的右手小鱼际、环小指指神经、尺神经损伤,左手拇指屈肌腱、指动脉神经、大鱼际断裂,近节指骨骨缺损。“第一次手术已经花费9500多元,医生说左手拇指很可能会残疾,恢复需要一段时间,并且还得进行第二次手术。”刘先生说。

拖把才用不到2月就发生这样的事,在刘先生看来,是拖把的质量不过关所致,“但地板经销商认为伤人事故是拖把生产商的责任,拖把是附加赠品,没有收费,他不需要承担责任。我马上又和生产方取得联系。”为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刘先生遂求助区市场监管局介入,希望能为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取证,确认刘先生反映情况属实;而来自永康的拖把生产商也赶到了北仑,他向工作人员出示了由永康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拖把的有效拧水力矩、锁紧力指标、拖把头固定程度均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但鉴于消费者女儿因赠品拖把造成的伤害客观存在,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因赠品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工作人员说。

经调解,拖把生产商愿意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金额须由司法部门根据伤害程度作出鉴定。同时,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面对促销、买赠等活动,要理智消费,认准有“三包”凭证的赠品,遇到问题可维权。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