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 任山葳
相同的犯罪,本地被告人被判缓刑,外地籍被告人却有可能要“进去”。两者的区别可能仅仅在于,前者能被本地司法部门接收进行监管,而后者不行。这是司法实践中的“同罪不同判”问题,因为目前不可突破的户籍体制,一直没有彻底解决。
最近,江东区法院和江东区司法局正在进行一项尝试,他们联合设立了一个社区矫正工作室,接收缓刑期在6个月以下的服刑人员进行集中监管,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破解“同罪不同判”难题。
东南商报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姜栋
判缓刑须落实监管
在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下,异地办事的成本,通常比本地要高些,司法也不例外。26岁的陈清和(化名)是在一次醉驾后,才体会到这点的。
陈清和是台州人,在江东开了一家瓷砖店。去年12月30日,他参加了一个饭局,凌晨从KTV出来时,在兴宁路附近被交警查到了醉驾。
刑事拘留7天后,他办了取保候审手续,再后来,他的案子被移送到了江东区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后,主审法官告诉他,判缓刑的一个条件是,他必须落实在缓刑期间的监管问题。
在考虑判缓刑前,法官一般会给异地籍被告人户籍所在地的司法部门发一封函,询问是否具备矫正环境,但往往遭到拒绝,甚至杳无音信。陈清和说,他会想办法自己搞定。
像陈清和这样的异地籍被告人,接下来可能面临两个结局:要么,中断甚至可能是结束在宁波的生活,回老家联系好当地的司法部门,争取缓刑,然后回老家进行社区矫正;要么,被判实刑,坐完牢再出来。
然而,直到6月中旬,到了陈清和受审的日子,他最终还是没能“搞定”缓刑期间的监管问题,他有可能被判实刑。但幸运的是,就在他的案子判决前夕,江东区法院和江东区司法局开始推行集中监管短期缓刑人员制度。
陈清和成了江东区社区矫正工作室第一个接收的缓刑人员。按照陈清和的情节,法官判他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他不用关掉瓷砖店,不用担心获刑的消息在老家弄得人尽皆知,他的生活可以在宁波平静地继续,只要他遵守缓刑期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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