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的女儿闺房发现陌生男人,这大概是所有父亲都不能容忍的事。镇海一名父亲为了不让女儿吃亏,借机敲诈女儿男友家人12万元,昨天他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孙某云南人,在镇海开棋牌室为生,一家人平时就住在棋牌室里。
孙某的女儿17岁,在读中学。为给女儿营造良好的生活与学习环境,他特地为女儿另租了一间房。
去年12月8日夜里,妻子突然感觉身体不适,孙某想带妻子去医院,于是叫女儿管一下棋牌室。
夫妻俩在女儿的房门外敲了半天,女儿迟迟没有开门,而屋内却传来响动,孙某觉得很蹊跷。开门后,女儿神情尴尬,孙某进入房间后“地毯式”地检查,在浴室找到一个衣衫不整的男孩。
男孩和孙某女儿同龄。孙某十分愤怒,飞起一脚踢向男孩,接着要求他给父母打电话协调此事。
男孩的父母赶到现场,见儿子跪在地上,忙问发生了什么事情。男孩说,他和孙某的女儿恋爱1个多月了,两人好上后,晚上经常睡一块。女孩也认可了男孩的说法,孙某想到女儿被占了便宜,非常窝火。
他提出让男孩家里拿10万元现金补偿女儿,否则,要把男孩打成终身残疾。男孩的父母怕儿子吃亏,只好同意了。
第二天上午,孙某又提出将金额加到12万元。男孩的父母爱子心切,只好照办。可孙某又威胁男孩一家立刻离开镇海。为躲避孙某的纠缠,男孩一家连夜回了老家。
几天后,男孩的父母向镇海公安局报案。孙某很快被公安民警抓获。
昨天,孙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东南商报 记者胡珊通讯员李闹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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