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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公租房租金不给?3名租客被告上了法庭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7-11 07:13:08   稿源: 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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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租累计3个月就要被清退

  “虽然我们建立了租金管理工作机制,也有相应的管理措施,但实际操作起来并不顺畅。”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举例,在和塘雅苑小区,承租人需凭借门禁卡或指纹进出小区,出入每栋住宅楼也得刷门禁卡。如果租户欠缴租金30天以上,物业有权暂停其门禁卡使用。但门禁卡经常遭受恶意破坏。

  下一步,针对租金拖欠的租户,市住房保障部门还将与承租人所在单位和公积金管理部门联系,从承租人工资收入或公积金账户直接划扣所欠租金。

  需要指出的是,其实按照我市公租房管理相关规定,无正当理由累计3个月不交租金或连续3个月闲置住房的话,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其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户拒不退出的,可提高租金标准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并将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享受住房保障政策。”这名负责人说。

  这名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他们还将会同区住房保障部门、街道社区、公安、物管等部门和单位,清退长期拖欠租金的租户。

  “那些因为收入、住房情况变化等原因而不符合公租房承租资格的租户,以及不及时缴纳租金等违反了相关规定的租户,都将被取消承租资格。”

  东南商报 记者林伟通讯员叶瑾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