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你带领亲属到医院闹事,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造成事态的恶化。”原告席上代理人刚说完,被告席上的杨某马上接下话:“我父亲去世,医院只答应赔3000元,院长等人一再推却,我只想讨个说法。”近日,浒山法庭开庭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该案起因是时下备受热议的“医患纠纷”。
儿子带着亲属来讨说法
去年10月底,杨某的父亲患病住进城区某医院,10天后父亲去世。杨某说:“父亲住院10天后,上厕所时晕厥了,医院才组织专家会诊,诊断为肺阻塞,需要转院,但转院后第二天父亲就去世了。”
杨某与医院交涉,医院承诺3000元的赔偿费。11月7日下午,杨某及家人越想越觉得不合理,与亲属一行五六人来到该院院长办公室,为“不治身亡”的父亲讨个说法,索要丧葬费3万余元。在与院长交涉时,杨某看见为他父亲医治的刘医生正好经过,于是冲出去拉住刘医生,要求他对父亲的死作出解释。“刘医生是看肠胃的医生,我父亲是肺里的毛病,医院让刘医生给我父亲看病,能不出问题吗?”
当时在场的医务人员与杨某一行人发生了拉扯,前来劝架的医生范某被推倒在地,头部受到撞击导致轻微脑震荡,需住院一周。范某出院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杨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合计1.1万余元。
杨某称没有殴打拒绝赔偿
7月15日,浒山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前调解,原告范某的代理人表示,希望杨某承担原告的相关医疗费和误工费,彼此息事宁人。而杨某坚持表示,范医生摔倒导致“脑震荡”与自己并没有直接关系,自己不是直接的行为责任人。“父亲去世,家人悲痛不已,母亲高度近视,家境很困难。我已为此事被拘留5日,最主要的是并没有打她。”杨某觉得自己没有过错。
“范某的‘脑震荡’是由杨某带人来医院寻衅滋事引起的,即使杨某没有与范某发生直接的肢体接触,但在此事上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作出相关赔偿。”原告代理人说。
庭审过程中,杨某对赔偿金额和范某的收入证明等提出了质疑,并一再强调自己没有动手针对范某,要求调取当时的视频监控录像加以佐证。
庭审结束,法庭未当庭宣判,再给予双方15日的庭外和解。
医患纠纷需要畅通沟通环节
近年来,“医患纠纷”甚嚣尘上,由此引发的各类民事案件和矛盾,也真真实实地在我们身边上演。如何正确看待并处理“医患纠纷”,并防止因此而引发各类民事案件,已是一个社会问题。
“当出现医患纠纷时,医院有医院的无奈,家属有家属的愤怒,但在交涉中必须守住法律的底线。”经办法官说。不管有什么样的理由,打砸医院设备设施甚至伤害医生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应该让双方都坐下来好好沟通。
该法官建议,可通过医院设有的调解纠纷方面的科室,与医院进行沟通,医院方面应当坦诚,有过错承担过错,无过错解释清楚;患者家属也应当理智面对,无理取闹的,应当追究责任,如果对医院的告知产生疑问,应当走正常途径申诉。■慈溪日报 记者 陈运运 实习生 丁艳 通讯员 亦茗 孙巍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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