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宁波新闻联播 > 北仑 正文

真代理假自营 一外贸企业违规出口产品被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7-29 09:56:00   稿源: 北仑新闻网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虞浩英 通讯员 王燕珍)不久前,一家注册在梅山保税港区的大型外贸企业因涉嫌违规经营外贸出口业务而被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处。3年来,该企业以“真代理,假自营”的方式,一共获取出口退税2000余万元,这也是稽查三局成立以来,查处涉及出口退税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

去年下半年,宁波海关发现由梅山保税港区一家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纯银制高保真音响连接线有异常情况,遂将案件转交稽查三局。经过调查取证,该外贸企业与生产纯银制高保真音响连接线的临海某电子元件有限公司既签定了“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又以购销名义签订了“货物购销合同”,这样一来明显违反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中第七条第七款,因而不能享受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稽查人员解释说,出口退税主要是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增强竞争能力。“不过,并非所有的产品都能享受出口退税优惠政策,以白银制品为例,一方面国家对数量方面有管制;另一方面,不同银制品退税率也不同。本案涉及的产品有法定商检编码,以外贸公司名义出口是有违国家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因此需要追缴其已经收到的出口退税款2000余万元。”

据悉,委托代理是指由委托人自行联系货源客源,自行生产或买断货物,委托外贸公司以其名义申报出口、收妥货款、外汇核销和出口退税,支付一定的代理费,而自营是指外贸公司买下商品再出口。“真代理,假自营”相当于外贸公司假装买下货物,而实际上却是一种代理,其危害性在于可能造成不该出口的货物出口,以及违规享受国家出口退税优惠政策,扰乱国家经济秩序。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