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建委官方微博昨天发布消息,宣布对已经执行了三年多的住房限购政策作出调整。新的政策内容于今天开始正式实施。按照调整后的政策,除老三区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依然限购外,其余住房不再限购———具体包括三类:老三区90平方米及以上商品住房、老三区以外各县(市)区所有商品住房、全市所有二手住房。今天起,市民在购置这三类住房时,无需再打购房资格证明了。
三类住房不再限购
市住建委官方微博@宁波住建委昨天下午发布:“经研究,从7月31日起,购买宁波市各县(市)以及鄞州、北仑、镇海、高新区(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再需要提供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购买海曙、江东、江北中心城区套型在90平方米及以上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购买海曙、江东、江北中心城区二手住房的不再需要提供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
这意味着,除老三区内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依然限购外,其余住房的限购全部放开。据悉,如果购置在老三区内的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本地户籍居民仍需到房管部门申请出具购房资格证明,家庭住房套数2套及以上的,不得再购置此类商品住房;非本地户籍居民,也还是需要提供2年内在宁波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无法提供的,以及经核查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购置此类商品住房。
但无论是本地户籍居民还是非本地户籍居民,如在老三区购置90平方米及以上商品住房、在其他县(市)区购置任何商品住房、在全市各地购置任何二手住房,均不限购。
楼市趋于理性,促使政策调整
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自2011年2月20日出台至今已执行近三年半。这期间,本地楼市从限购前的相对非理性状态,逐步回归到了理性状态。本地房产界人士认为,这使得住房限购政策的调整,行政性的楼市调控政策逐步退出成为可能。
“限购以来,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已经基本淡出市场,目前的购房人群绝大多数是自住需求。三年多来,宁波的房价也基本保持了平稳。”本地一房企营销负责人表示。
市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王小辉称,限购政策执行以来,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遏制,市场供应充足,市场已经归于理性。
但是,限购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部分购房者正常的购房需求。尤其是一些有改善需求的购房者。王小辉指出,此次限购政策调整的针对性较强。目前市场上改善型的房源库存量较大,政策调整之后,有助于满足这类购房者的需求。另外,目前宁波库存矛盾是结构性矛盾,而不是全面性的矛盾,比如老三区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存量就很小,而购房需求大,因此这类房源此次就未放开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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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行“认贷不认房”购第三套房仍不能公积金贷款
记者昨天从银行方面了解到,中行、农行、工行、建行等四大行的房贷政策,近期也已有所调整,从原来的“认房又认贷”,基本转为“认贷不认房”。也就是说,购房者此前如果没有房贷记录,在商业银行第一次贷款买房,就可按首套房标准付首付,并享受首套房的房贷利率。
某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没有房贷记录的话,新购住房算首套房,首付三成;有过一次贷款记录的,算二套房,首付六成;资料齐全的话,一个星期左右就能放款。
至于首套房的利率标准,有的银行执行基准利率,但有的已经可以给予9.5折甚至9折的优惠利率。
不过,公积金贷款政策尚未有变化。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不管有没有贷款记录,第三套房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宁波晚报 记者 张璟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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