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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市棚户区如何改造 请市民提意见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8-15 07:29:4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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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宁波市住建委官网最近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以成片危旧住宅区为重点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到8月19日18时前,市民如有好的意见或建议,可向市住建委反馈。地址:宁波市东部新城松下街595号(315040);联系电话:87191020、89187241;电子邮件:131495@163.com。

  2014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10万户

  所谓成片危旧住宅区,是指国有土地上以多层多业主住宅为主,且危险房屋(C、D级)幢数占二分之一以上的城市旧住宅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以成片危旧住宅区改造为重点,同步推进非成套房片区和城中村改造。

  根据实施意见,2014年-2017年宁波全市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10万户、1000万平方米,其中争取完成成片危旧住宅区改造300万平方米,力争通过几年时间的努力,基本消除安全隐患严重的成片危旧住宅区,全面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

  未来3年,各县(市)区原则上每年实施改造面积应不少于10万平方米。

  “危改”主要方式:回迁重建、房屋征收

  意见拟定的“危改”实施方式,主要是回迁重建、房屋征收两种。其中,采取回迁重建方式实施改造的,由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专业单位实施,所需资金由业主自筹分担,政府在规划、土地、税费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采取房屋征收方式实施改造的,经所涉及房屋总户数90%以上所有权人同意后,向房屋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危旧住宅区改造征收,人民政府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征收。

  如果回迁重建、房屋征收等方式均难以实施的,意见指出,对其中的危房,可根据绝大多数业主意愿,通过采取维修加固、原址重建、按市场评估价格回购等方式实施解危。其中,原址重建时,不得改变原建筑使用性质、突破原建筑基底、扩大原建筑面积、增加原建筑高度,并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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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