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9月4日讯(记者 龚一鸣)今年7月,中国保监会、浙江省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在宁波市建设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的通知》及相应方案。今天上午,保监会、浙江省政府在宁波举行宁波建设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大会,标志着全国首个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项目在宁波正式落地。
示范区将采用“会省市共建”的模式,致力于把宁波建设成为具有强大创新能力、持续创新动力和雄厚创新实力的保险业创新示范区。
数据显示,今年1-7月宁波市原保险保费收入127亿元,保险机构数量55家。在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政策性医疗责任保险及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方面,宁波均走在前列。其中,小贷险方面截止今年7月底,累计支持信贷业务4422笔,支持贷款额55.43亿元,累计保费收入13559.65万元。
保险业中有四大“宁波模式”
近年来,宁波保险业创新基础扎实,实现多项保险“全国首创”和“宁波模式”。首先是医疗纠纷“宁波解法”,在全国率先以地方法规形式确立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将理赔处理和人民调解相结合用于医疗纠纷处理。其次,宁波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支持创业企业、农业种养殖户和城乡创业者。第三,全国首家农村保险互助社在宁波诞生,为农民提供贴身服务,这是保险服务三农的重大创新。
近日,宁波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巨灾保险试点方案,将为全市1000万人口提供由于巨灾造成的人生和财产保障,主要涵盖了突发性滑坡、龙卷风、冰雹、台风、洪水灾害、漏电、水库溃坝、化工装置爆炸、泄露等巨大灾害的人身和意外保险。这也是全国第一家包括了人身和财产两种险种的巨灾保险。
打造“宁波系”保险服务品牌
在7月份发布的《宁波市创建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总体方案》(下称《方案》)中明确指出,希望通过建立示范区,培育“功能齐全、主题多元、竞争力强”的保险市场体系,开发一批具有地方经济特色的服务海洋经济、科技型企业、中小企业、“三农”及民生事业的重点保险产品,打造“宁波系”保险服务品牌,初步建立起综合竞争力强的现代保险业。
根据《方案》,宁波要在产品试点创新方面探索设立专业性航运保险法人机构、稳步推进农村保险互助社扩面、重点开发中小企业保险产品、推广出口信用险和国内贸易信用险。在拓展保险融资渠道方面,鼓励保险公司以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大额协议存款以及在宁波设立区域性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参与宁波的重大基础设施、保障房、产业投资基金、创投企业以及社区养老、医疗机构等建设。
下午,会议还专门邀请了保监会专家解读《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浙江省政府各地市金融办负责人、宁波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浙江省和宁波市保险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宁波市政府和丽水市政府分别介绍了保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作用和经验,并表示要进一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鼓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运用保险机制,促进保险在推进经济转型、提升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创新和完善金融体系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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