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的贵州籍男子姚某怎么也没想到,偷腥不成,反而失去了自由。日前,他因强奸未遂,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姚某暂住在余姚丈亭,隔壁是老乡彭某及其女友。
姚某和彭某关系不错,可彭某万万没想到,姚某竟一直暗恋着他的女友赵某。
7月18日,姚某吃过中饭,发现彭某去上班了,只剩赵某独自在家。他隔着窗和赵某聊起了天。
姚某让赵某开门,遭到拒绝。过了一会儿,赵某出去上厕所。回屋时被姚某尾随而入。
姚某关上门,迫不及待地要求和赵某发生性关系。
赵某断然拒绝,并要求他出去。哪知,姚某试图强奸,遭赵某奋力反抗,最终没有得逞。
当晚,彭某和几个老乡在姚某家吃饭,其间听闻姚某与他女友出了点事。
彭某马上去问女友,赵某只好如实相告。彭某当即将姚某拉出房间。姚某知道事情败露,便跪在地上求饶。
“做出这种事情还算是兄弟吗,你打算怎么办?”
在一帮朋友的劝说下,彭某要求姚某补偿1.2万元。一番商讨下,姚某同意了,可他没那么多现金,于是和彭某约定在第二天交付。
事后,姚某觉得很憋屈,自己强奸赵某又没有成功,反要补偿1万多元,这不是摆明了敲诈勒索吗。当天晚上,他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做完姚某的笔录,就找到彭某。
气愤之余,彭某带着女友赵某也到派出所报案。警方当天就拘留了姚某。
东南商报 记者 胡珊 戴巧泽 通讯员 陈文铮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