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年前,44对宁波人在上海宁波同乡会馆举行集体婚礼照片。(2排左9为童先生父亲) 记者刘波翻拍
中国宁波网讯(东南商报记者毛信意) 民国时期的集体婚礼是怎么样的?近日,热心读者童先生给商报打来电话,提供了一张珍藏多年的老照片。他说:“这张照片记录了1945年44对宁波青年在宁波旅沪同乡会馆举行集体婚礼的场景。老照片距今已有69年的时间了,对于研究民国历史和宁波帮历史有一定的价值。”
童先生今年66岁,有一个比他大3岁的姐姐。姐弟俩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是早年到上海谋生的宁波人。1945年,童先生的父母都是20来岁的年轻人,他们参加了当时在宁波旅沪同乡会大礼堂举行的第72届集团婚礼(集体婚礼)。
在童先生珍藏的这张老照片上可以看到,主台上挂着写有“同乡集团结婚”的横额。正中还贴着一个“甬”字,照片上还标注了“宁波旅沪同乡会第七十二届同乡集团结婚典礼”的字样及日期。婚礼上,新郎、新娘的服装是统一的,新娘头戴素色头花,披纱巾,手捧玫瑰花,足穿绣花鞋或皮鞋,手上戴白手套;男女间隔排列。前排两侧有童男童女,手拎六角宫灯。
据了解,宁波旅沪同乡会集团结婚始于1935年。按规定,凡年满18岁的男子和年满16岁的女子均可申请参加,申请单上要填写结婚人的详细状况。结婚人在当地需有家长及介绍人,身体健康,无恶疾或精神病,并不得重婚。举行婚礼前要向社会公布结婚登记人姓名,一星期后由主婚人到社会局在婚书上盖印,并由当时在同乡会中很有威望的人,作为婚礼的主持人。至1945年4月,童先生的父母参加的这一届集体婚礼,已是72届了,可见平均每年都有六七场在举办。
为什么以简单、经济、庄严为宗旨的集体结婚会在当时深受欢迎呢?童先生说:“这主要体现了当时在上海的宁波人团结、节俭的精神,我认为,这对现在年轻人婚事新办,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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