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虞浩英 通讯员 刘金荣)有人把一家看似正常经营的公司注销掉,另起炉灶,继续原先的业务。如此大费周章,原来是为了掩盖偷逃税的真相,不料,被另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牵涉,最终,该公司不仅被追缴600余万元税款,负责人也被依法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期5年执行。
事情还要从2012年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成功侦破“3·14”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说起。稽查人员发现其中有一部分虚开发票流向了陈某经营的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但是工商信息显示该这家成立于2005年,注册在保税区的公司已于2011年注销。
公司的注销,无疑给税务稽查工作带了不少麻烦,但稽查人员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从2012年6月开始,他们花了1年多时间,终于找到了该公司偷逃税的有力证据。经查,该公司在2007年至2011年经营期间,虚构经营业务活动,在没有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中间人韩某(“3·14”大案主犯之一)介绍联系开票单位,以支付一定的手续费手段,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7份,发票价税合计高达1600多万元,其中进项税额242.3万元,已在同期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
据该公司老板陈某交代,由于担心虚开增值税发票早晚被税务机关发现,为了逃避处罚,于是在2011年的时候就把公司注销了,随后又以亲属的名义注册了新公司,继续从事原来的业务,只是没想到,因为“3·14”大案牵涉,陈某企图金蝉脱壳、另起炉灶以掩盖偷逃税真相的如意算盘未能如愿。稽查人员发现,他的新公司一样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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