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易鹤 通讯员储昭节)宁波最新首创的融资性担保代偿新机制,将缓解小微企业资金之渴。从2014年算起连续3年,我市每年安排500万元,对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我市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发生的代偿损失,由政府、银行、担保公司三方按20%:20%:60%的比例共同分担。据悉,政银担三方共担担保代偿损失机制在全国尚属首创。
小微企业往往由于规模小、抵押物少或无抵押物、财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在争取银行融资授信时困难重重。统计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在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上,285家小微企业提出了融资需求10.05亿元,但因各种原因,仅8家小微企业获得525万元银行贷款。
小微企业普遍反映融资难、融资贵。与此同时,担保公司却感叹风险大。“收了2%-3%的担保费,却要承担100%的代偿损失风险,担保风险与效益十分不匹配。”近两年,担保公司代偿损失呈加速上升趋势,加上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大,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开出了更加苛刻的条件。
为破解这一难题,日前,市经信委联合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制定出台了《关于试行政银担三方分担融资性担保代偿损失的通知》,开展政府、银行、担保公司三方共同分担担保代偿损失机制。从2014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00万元,对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我市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升规”及重点培育对象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发生的代偿损失,由政府、银行、担保公司三方按20%:20%:60%的比例共同分担。为突出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规定对规上小微企业单笔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规下小微企业单笔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据悉,政府资金杠杆作用明显。据测算,500万元的政府专项资金,放大100倍,假设坏账损失率5%,月末贷款在保余额可达5亿元。假设平均每家小微企业融资200万元,期限6个月,年可解决450多家次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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