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11月9日讯(记者 陈捷)备受关注的《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新高考”)出台近两个月,怎么学?怎么考?怎么选?等问题备受学校、家长和考生的关注。今天下午,由宁波市教育局主办的《宁波教育大讲堂》邀请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刘宝剑,为宁波首批面临新高考的学生及家长支招。
“有两位普高学生A和B,A准备今后报考会计专业,B准备报考医学专业,但他们都很喜欢化学课和地理课,他们都可以将化学和地理作为高考选考科目吗?”答案是可以!因为三个选考科目,只要有一个跟专业要求相关即可。
一开场,刘宝剑院长就抛出四个案例与现场的学生和家长互动。随后,刘院长一一分析了四种考试招生模式。其中,针对最受大家关注的统一高考招生的科目、分值、考试、计分、志愿及录取进行了详细解答。
“在考试机会方面:语文、数学只考1次,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可考2次,成绩2年有效;选考科目限考3科,每科可考2次,成绩2年有效。在考试计分方面,语、数、外直接计卷面分;选考科目计等级分(即:以同科同次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起点40分,相邻等级分差3分,最高为100分)。在投档录取方面,高校确定各专业(类)0-3门选考科目范围,提前2年公布,考生只需1门在范围之内即可报考该校该专业(类)。”刘宝剑说,高校还会提前对高中学考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当然,在投档录取时,高校不再分批次录取,而是按专业平行方式投档、录取。
刘宝剑认为,新高考将学考融入了高考,分解了高考;高考分数由几考来定,有利于学生平时的学习;此外,自选科目有利于考其所长,并一定程度上实质公平;而学生自定何时考,有利于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照顾差异;投档到专业更是有利于学其所好、定向发展。
那么,新高考应该怎么学?怎么选?怎么考?刘宝剑建议学生全面了解高考招生的政策规定,弄清自己有哪几条升学通道,今后喜欢(擅长)从事哪些工作,想读哪类专业和学校,高中阶段应当做好哪些准备;同时,在老师、家长的帮助下,了解高中课程设置和学科特点。
刘宝剑建议考生采用“排除法”和“渐进式”的方式,避短扬长,及早确定高考选考科目,制定各科学习和报考计划。同时,他也提醒考生,一旦做出选择,就不要懊悔,不要在乎别人的评论,要学会坦然面对、敢于担当、迎接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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