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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空投垃圾没人认 楼下心惊胆颤没办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2-01 07:15:20   稿源: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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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

高空抛物万一伤人

周围居民可能要“连坐”

“根据多户居民的反映,抛垃圾的人应该就是这幢楼里的用户。”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可是发生这样的事情,谁都不会承认是自己做的。我们在走访的时候,也有不少居民担心,万一这垃圾把人砸伤了,谁来赔偿这个损失。”

昨天,记者联系了宁波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毕秀娟律师。她告诉记者,高空抛物调查是取证比较困难。

她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高空抛物行为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假如找不到责任人,则推定所有住户都有‘抛物’的可能,应由所有住户一起赔偿。”

“也就是说,能确定高空抛物的范围,这个区域内的所有居民都有‘连坐’责任。不能确定范围的,居民也要及时和物业、居委会反映。”毕律师提醒说。(现代金报 通讯员 吴晶 记者 王莎)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