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宁波新闻联播 > 奉化 正文

奉化“补位”水上休闲旅游监管 明确监管责任单位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1-06 08:52:08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黄成峰 凌青 孙吉晶 卿雄志)奉化“补位”水上休闲旅游监管。依据奉化最近出台的《奉化市水上休闲旅游管理暂行办法》,以漂流、海上游览观光和水上乐园等为主题的水上休闲旅游项目有了明确的监管责任单位。 

《暂行办法》规定,水上休闲旅游实行镇(街道)属地日常监管和部门依法查处相结合的综合管理模式,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具体明确了水上休闲旅游监管主体。其中,漂流由水利局牵头综合整治,海上游览观光和水上乐园分别由海洋与渔业局、旅游局牵头监管,交通、公安、海事、环保、体育、质监等部门细分相应监管责任,通过权责清晰的监管责任清单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合力。

“以前包括监管部门、经营者、消费者三方都对水上休闲旅游发展有点无奈。监管部门没有太多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经营者找不到主管部门也无所适从,消费者投诉往往‘无门’。现在这些问题都能在管理办法中找到答案。”奉化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 

奉化建立健全镇(街道)、水上休闲旅游经营企业和安全救生员三级水上安全责任制。同时,规定水上休闲管理部门之间要构建信息通报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在联合执法中,各职能部门如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启动问责机制。 

此外,监管办法还对经营者从业行为提出严格要求。经营单位要制定落实水上休闲旅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每年对从业人员特别是船员开展业务技能、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培训教育。海上“三无”船舶、漂流河道不达标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漂流企业、运营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水上乐园将被严厉查处。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