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铁皮房搭建在燃气管道上。记者边城雨摄
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 记者边城雨 通讯员陈荔 乐科奇) “位于北仑凤洋一路与岷山路交叉口的一建筑工地施工方在未与燃气公司签订保护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在燃气管道上方浇筑混凝土,搭建铁皮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几天前,市民陈女士拨打媒体新闻热线报料道。
前天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是一幢蓝色的铁皮房子,周围是庄稼地,铁皮房子里没有人,但是有不少生活用品,应该住着人。而在铁皮房子的不远处,有一个地下有燃气管道的标识。记者在四周找了找,并没有找到施工人员。
随后,北仑区城管局的执法人员闻讯后赶到了现场,据一名城管执法人员介绍,占压燃气管道,会使燃气管道局部受力不均,逐渐导致管道变形、拉裂,从而发生燃气泄漏。泄漏的燃气在密闭空间内聚集到一定浓度时,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这已经不是违建问题,而是涉及几百户居民的安全问题了,所以这次一定要拆除。”在场的城管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又找到该建筑工地的负责人,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并责令其及时整改。
施工方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己也是才知道这里有燃气管道,要是知道,肯定不会建的,会尽快把这间临时房子拆掉,预计需要一星期左右。北仑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会督促施工方的拆除工作,如果届时还没有自行拆除,将依法进行强拆。
另据记者了解,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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