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半年前,郭女士与前夫陈先生(均化名)协议离婚,结束了这段近20年的婚姻。本以为离婚后两人再无纠葛,郭女士却在近日得知,在两人还未离婚时,陈先生偷偷买了一套房子。郭女士于是一纸诉状将前夫告上法院,要求分割夫妻婚姻续存期间的共同财产。
郭女士与陈先生婚后做着小本生意,收入颇丰,两人育有一双儿女。吃穿不愁,加上孩子乖巧懂事,夫妻俩虽然辛苦赚钱,但一家人的生活倒也幸福。可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夫妻俩的关系起了变化,两人的沟通机会越来越少,争吵次数却越来越多。
期间,陆续有人提醒郭女士,提防陈先生外面有别的女人,但郭女士不相信。当陈先生提出离婚时,郭女士还试图用孩子的成长需要父亲来挽留这段婚姻,但还是没能留住。两人分居多年后,郭女士同意离婚。
2014年的一天,郭女士约陈先生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约定孩子都由郭女士抚养;两人名下的两套房产一人一套;婚后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均由双方各自享有与偿还,与对方无涉。
“可让我没想到的是他不仅与她人有染,还早在2012年就偷偷买了房子供别的女人居住。”郭女士来到法院说,她要与前夫打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官司。
郭女士在庭审时称,婚姻续存期间,前夫陈先生偷偷购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法院依法分割。庭上,陈先生承认自己是瞒着郭女士在外买了一套房子,但不承认自己与其他女子有不正当关系。
经双方评估认定,该套未分割房产市值50万元。近日,法院判决:该房产各半分割,郭女士享有一半,从实际情况考虑,陈先生作价补偿郭女士25万元。■记者 陈运运 通讯员 亦茗 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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