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余姚法院判决,鲍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鲍某因醉驾被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且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开营运车辆事关乘客安全
昨天,记者联系了该司机以前所在的出租车公司———余姚大中出租车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是他们公司第一起发现的醉驾案例,现在在安全例会上必讲这个事例。在得知司机鲍某被查出醉驾后,公司已经吊销了他的所有证照。
“以后他不管在哪,不但不能开出租车了,而且也不能开其他营运车辆了。”该负责人表示,对醉驾司机的处罚,不论是法律规定还是公司的规定,都是非常严厉的,公司每星期都要进行上路检查和出租车回场检查,但毕竟没法做到时时刻刻进行检查,因此,还希望广大乘客及时发现、监督司机的违规行为。
法官提醒广大的哥,出租车系公共营运车辆,乘客的生命安全把握在驾驶员的手上,因此对出租车司机醉驾的处罚是很严厉的,一旦触犯不但从重处罚,还终身砸了饭碗,没有后悔药。出租车驾驶员醉酒肇事会严重损毁营运车辆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和服务形象,更加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实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延伸阅读
省高院曾下发文件,对于醉酒驾驶汽车构成危险驾驶罪,酒精含量超过160mg/100ml,或者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但具有以下10种从重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不适用缓刑。这10种从重处罚情节是:
1.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3.醉酒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的;4.醉酒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工程运输车的;5.造成他人轻伤且负有主要责任的;6.无驾驶汽车资格醉酒驾驶汽车的;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是已经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的;8.被查处时逃跑,或者抗拒检查,或者让人顶替的;9.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10.曾因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宁波晚报 记者 黄金 通讯员 陈文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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