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项目 起草单位 联系工委
1.宁波市预防腐败条例 市监察局 内司工委
2.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修订) 市城管局 城建环资工委
3.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市环保局 城建环资工委
二、继续审议
1.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2.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
三、论证或调研项目 牵头工委 参加单位
1.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 内司工委 市人社局
2.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 内司工委 市民政局
3.宁波市劳动争议处理办法(修改) 内司工委 市人社局
4.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 内司工委 市公安局
5.宁波市招投标管理条例 财经工委 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6.宁波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修改) 农业农村工委 市农机局
7.宁波市象山港海洋环境 农业农村工委 市海洋与渔业局、
和渔业资源保护条例(修订) 市环保局
8.宁波市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条例 农业农村工委 市林业局
9.宁波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城建环资工委 市交通委
10.宁波市生态区保护条例 城建环资工委 市规划局
11.宁波市矿山管理条例 城建环资工委 市国土局
12.宁波市华侨归侨侨眷 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工委 市侨办
权益保护条例
13.宁波市遗体捐献条例(修订) 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工委 市卫生局、
市红十字会
14.宁波有线广播电视 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工委 市文广局
管理条例(修订)
15.宁波市城市管理 法工委、城建环资工委 市法制办、
综合执法若干规定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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