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没有非机动车车棚
记者昨天下午也与小区物业取得联系。中园物业兴海家园管理中心主任杨先生说,小区共有商品房39幢,其中有11幢是小高层,层高为17楼。由于开发商没有考虑非机动车的停放问题,也就没有建能充电的车棚,业主给电瓶车充电很不方便。
杨主任说,为解决这个问题,2006年,小区在8号楼附近建了一个充电房,其中有四五十个充电位,专门为业主服务,每次充电1元钱,也可交20元包月。但使用的效果并不好。
“8号楼在北门,有业主嫌充电房距离自己住的楼太远,不愿意去充电。”杨主任说,要增建充电场地,物业公司必须向业委会提出申请,小区居民同意了之后才能建。可目前,拥有汽车和电瓶车的人数基本上是一半对一半,如何让利益“无关”的人同意增建充电场地,也是个问题。
昨天下午,杨主任去现场查看了情况,劝导业主将电线收起来。他说,物业没有执法权,所以这么多年来一直都只能靠劝导,有没有效果还得看业主给不给面子。 □宁波晚报 记者徐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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