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 陈敏 通讯员 陆灵刚)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2014学年第一学期将于2015年2月6日结束,2月7日开始放寒假。2014学年第二学期定于2015年3月2日(正月十二)开学,至7月4日结束,共18周。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科学安排学生寒假生活,禁止寒假一切补课行为。严禁以任何理由利用寒假违规组织学生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严禁出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严禁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学校现职教师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兼课。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面向社会建立寒假补课举报、督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监管。对违规补课或其他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市教育局同时要求各地各校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认真开展勤俭节约和劳动实践教育,加强家校沟通,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家访等多种形式,了解、帮助和引导学生科学安排假期生活。科学布置中小学生寒假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提倡布置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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