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宁波新闻联播 > 宁海 正文

遇丢包把戏别上当 捡钱分钱都为骗你钱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1-20 13:51:08   稿源: 宁海新闻网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水玲玲通讯员于珊婉) “丢包分钱”的骗局已不算新鲜,但宁海50余岁的陈大姐依然中了招。日前,宁海法院对该案的一名被告人王某作出了判决。

30余岁的王某是贵州人,近年来没有正经工作,2013年12月伙同三位老乡顾某、郑某、何某在宁海联合诈骗。

当天,王某骑着摩托车上路,当着陈大姐的面,将装有8000元现金的皮夹故意“掉”在地上。这时,顾某出现,将钱捡了起来,并示意陈大姐不要声张。紧接着,郑某也骑着摩托车出现了,假装看到了事发经过,要求一起分钱。得到“同意”后,郑某载着她们到了一个僻静处,讨论如何分钱。

没过多久,王某赶到他们分钱的地方,顾某迅速将钱藏到了附近。王某假意问道:“你们有没有捡到钱,我刚刚丢了皮夹。”顾某和郑某当即表示没有,并把身上口袋都翻了出来,陈大姐见状也谎称没看到。王某却称三人可能将钱分了存银行了,要求三人将银行卡交出来,查查有没有进账记录。

因陈大姐的银行卡在家里,王某便让郑某跟着去取。至此陈大姐仍没有产生怀疑,不仅从家里拿了银行卡,还在郑某的怂恿下拿出了1000元现金、一部手机、一只金戒指及一条金项链。回到现场后,王某佯装给银行打电话查询,并从陈大姐那里套出了密码。趁着打电话之际,一旁的顾某却已将银行卡偷偷交给了郑某,郑某找了借口离开,把卡里的5000余元都取了出来。后王某又以查询失败等理由拖延时间,直到郑某回来,最后把卡交到了陈大姐手中。

得手后,顾某提出她也回家拿银行卡过来查,郑某和王某称要跟着一起去,三人便离开了现场,并让陈大姐在原地等。等了很久也不见三人回来,陈大姐才感觉到不对劲,回家后发现银行卡内钱被人取走了,手机、项链等被顾某拿去了也没还回来,于是她赶紧报了警。2014年4月,王某在义乌被警方抓获,其余同伙依旧在逃。

据悉,该团伙利用“丢包分钱”的骗局先后实施了4次诈骗,结伙骗取他人信用卡,后又从卡内取走现金达9万余元,该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且数额巨大。最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0元。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