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颁布《宁波市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入职奖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对入职养老机构的高校、高职、中职等毕业生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补助。
奖补对象须持有资格证书
《办法》规定的奖补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包括杭州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宁波老年照护与管理学院成人教育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职高)全日制相关专业毕业,入职本市养老机构(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除外),直接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和管理等工作,并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具体专业包括:(一)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养老服务管理、食品营养、护理、康复治疗专业;(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护理、老年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职高):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护理、中医护理、中医康复保健、康复技术专业。
奖补条件和要求:(一)奖补对象入职的养老机构应当经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奖补对象必须是2013年开始与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协议,劳动协议期限不少于5年;(三)奖补对象服务期限内,养老机构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各类社会保险。
奖补标准分三个档次
本科毕业生奖补费4万元,大专毕业生奖补费2.6万元,中专(含职高)毕业生奖补费2.1万元。奖补时限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分5年按比例实施补助,第1年至第5年补助比例分别为10%、15%、20%、25%、30%。
奖补对象入职养老机构服务期满1年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宁波市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学生入职奖补申请表》。县(市)区民政局于每年3月底前对入职服务期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奖补意见,并报市民政、财政部门。入职市级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由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进行审核。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核准后,及时下拨市级入职奖补资金至各地民政、财政部门和市级养老机构,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或由市级养老机构直接发至本人。
-新闻背景
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全国领先
根据市民政局和规划局联合编制的《宁波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2—2020),关于养老机构的近期目标为:到2015年,市本级建有1000张以上床位的公办机构养老服务设施2家以上,各县(市)区建有500张以上床位的公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1家以上,各街道(镇、乡)建有100张以上床位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1家以上。目前,该目标有序推进。
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新增机构养老床位4062张。城区养老机构床位“一床难求”矛盾得到较好的缓解。全市养老床位已有41996张,每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4张,远远高于目前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目前,我市已有多家养老机构推行“医养融合”的模式,例如宁波东钱湖医养融合院(筹)、奉化文芳老人护养园、海曙广安养怡院、象山老年公寓等,满足了老年人的实际需求。
老人在养老院内发生意外,很容易导致养老院和家属之间的纠纷。据介绍,我市建立了养老机构政策性综合保险,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投保,减轻机构运营风险。
为防范养老服务纠纷,相关部门还联合出台了《宁波市养老服务机构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将人民调解委员会做法引入养老服务,建立宁波特色养老服务机构的纠纷预防与处置机制。东南商报 记者 陆麒雯 通讯员 陈绍友 洪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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