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近日,市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孙大伯(化名)和被告黄先生(化名)素不相识,只因在慈溪农村合作银行里的一次碰面,产生了交集,酿成纠纷。孙大伯的妻子抱怨自己丈夫是个老好人,以为是助人为乐,不料却让自己陷入了拿不回10万元养老钱的困境。
孙大伯50多岁,家住龙山,经济条件一般。据孙大伯讲述,去年3月,他在农村合作银行办理10万元存款转存手续时,黄先生凑上前来搭话,称自己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在合作银行有一笔10万元的贷款要到期了,虽然银行已经同意转贷,但必须在当天将10万元贷款先还清,请求孙老伯帮忙。黄先生言辞恳切,表示只需一分钟,转贷出来马上还给孙大伯,希望他帮帮忙。
为了求证黄先生的话,孙大伯将信将疑地到该银行信贷窗口询问工作人员。孙大伯说:“工作人员跟我说,黄先生确实有一笔贷款到期,转贷很快能完成,只需要一分钟就可以。”
“既然银行的人都这么说了,想想也没什么风险,又可以帮助人,就答应了他。”孙大伯说,他将10万元款项存进了黄先生的贷款账户。“钱存进去后,银行工作人员却说,由于黄先生在其他银行还有贷款存在,他们银行无法办理转贷手续。”
孙大伯听到后顿时蒙了,回过神来,他马上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将10万元款项划出来。但银行工作人员却表示钱已入账,无法办理。无奈,孙大伯只有报警。在派出所民警和银行工作人员调解下,孙大伯勉强接受了黄先生夫妻出具的借条,承诺在三日内归还并以房屋作抵押。
三日期限到了,黄先生夫妻并未按照约定归还借款,而约定抵押的房屋也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自此,孙大伯走上了催讨之路。为了这10万元,孙大伯夫妻不知争吵了多少次,每天吃不好、睡不着,人也憔悴了。但黄先生夫妻均以经济困难为由不履行还款。
最终,孙大伯只得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经法院查明,黄某夫妻原本经营着一家小厂,但去年已经债务累累,资不抵债。近日,法院判决孙大伯胜诉。承办法官告诉记者,就目前黄先生的状况而言,孙大伯要拿回这笔款项困难重重。■记者 陈运运 通讯员 亦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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