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执法司法监督。审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听取民事执行、自侦案件办理等情况汇报,开展基层人民法庭工作调研。对司法机关研究处理常委会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审议意见的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积极探索司法监督新形式,对10名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情况评议,促进“两院”司法工作人员端正执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执法水平,社会反响积极。制定备案审查工作若干意见,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网络管理系统,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完成92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4件规范性文件实施重点审查。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对重要信访件办理工作的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70件、1737人次。
四、履行决定职能,着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认真落实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积极行使决定权。一年来,共作出决议决定9个。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出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从改革创新的体制机制建设、法治轨道下推动改革创新以及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等方面,明确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制度支撑。作出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要求检察机关进一步健全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加大申诉案件的办理力度和司法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要求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维护法律权威,共同推进法治宁波建设。
推进决议决定落实。通过专项检查、联动审议、专题询问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为推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决议的贯彻实施,常委会以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海洋及海岸带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为重点,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专项检查和余姚江水环境整治专题视察,审议市政府实施决议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围绕生态红线划定、产业政策落实、控制煤炭消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10方面问题提出询问,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14个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应答。常委会要求市政府认真抓好专题询问意见的落实,研究制定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和重大措施,强化生态环境容量和国土空间管控,加强对象山港、四明山等重要生态区域保护,从源头上控制和降低污染物排放。市政府对照专题询问意见,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将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列入今年立法调研项目,从法制层面研究重要生态区域的保护工作。
五、坚持“三化”方向,着力改进代表工作
以推动代表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化为方向,积极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全年共组织代表视察92次、专题调研48次。
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加强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系群众网上窗口等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代表联系群众渠道。全市152个乡镇、街道实现代表联络站全覆盖,全年共接待群众22654人次,收集汇总各类意见建议10563条。组织开展社情民意收集分析主题月活动,收集社情民意1900余条,充分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走访接待代表337名,认真梳理代表关于环境保护、养老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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