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监督推动。立足于帮、着眼于促,坚持人大监督与工作推动相结合,把党委重视、政府关注、群众关切、人大可为的事项作为重点,做到督到点子上、督到关键处,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围绕法治宁波建设,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组织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暨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检查,开展民事执行工作专题询问,听取依法行政、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律师工作等情况汇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联动审议,市县联动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围绕经济转型升级,组织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情况视察,审议交通、港口转型升级、机场三期建设、招投标管理等工作报告。围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加强对“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开展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专项审议,为明年市人代会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做好准备。认真贯彻新预算法,研究完善常委会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相关规定,不断深化和拓展财政资金审查监督,做好预算执行、决算、审计等报告审议,加强对政府性债务、国有资产运行管理、市属相关开发园区预决算监督,推动部门预决算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新型城市化建设,开展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决议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询问意见和防洪排涝、节能降耗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审议多规融合工作、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渔场修复振兴“一打三整治”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报告。围绕民生保障,视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成片危旧房屋改造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审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报告,听取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文化产业工作情况汇报。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调研消防法、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等实施情况和公证工作、政府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农业科技创新、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情况,跟踪监督全民健身场所建设管理情况,视察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听取住宅标准化与精装化工作汇报。召开监督工作会议,出台加强监督工作意见,推动全市人大监督工作创新发展。
三、强化决定支撑和组织保障。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建立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清单,实现决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及时把市委的决策主张转变为全市人民的统一行动。审议实施生态红线规划、严格实施“三江六岸”拓展提升总体规划、加强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财政决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并做好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健全选举任免工作机制,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任后履职监督。
四、强化代表作用。按照强基、健制、提质、增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履职报告团和培训师资库作用,建立“菜单式”培训模式,开展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专题培训。制定代表联络站建设指导意见,加快建设网上代表联络站,组织代表进站接待群众,进一步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完善社情民意采集网络体系,深化社情民意收集分析工作,提高社情民意收集质量。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开展代表“走进部门”活动,加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代表活动与常委会重点工作有序对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加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策划,精心组织代表主题月活动,引导代表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积极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完善建议办理多元督办机制,深化建议办理“三着力、三提升”活动,健全建议办理第三方评估机制,不断提高实际问题解决率。落实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建立代表资源分析机制,激励代表更好执行法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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