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圆圆)骑车进入还没开通的路段,结果不慎翻车,致身体多处受伤还断了八颗牙。日前,受伤的洪先生将修理该路的建筑公司告上了法院。
洪先生来自四川,现与妻子暂住在镇海俞范某村,夫妻俩在镇海金属园区某公司上班,每天上下班骑电动车都要绕行一段路。2014年初,镇海在建俞范至金属园区的公路。洪先生满心期待,心想等该公路建成后,上下班就方便多了。
2014年9月某天,洪先生骑电动车带着妻子下班,回家路上发现平时封闭的镇海金属园区至俞范新建公路的路障被搬开了一个缺口。当时天色已晚,而且路上没有一点灯光,但洪先生还是冒险骑了进去。
可是没骑多远,洪先生就连人带车摔进一个窨井里。这一跤可摔得不轻,洪先生不但头部外伤、鼻骨骨折,牙齿还摔断八颗,洪先生妻子头部、肩膀也受了伤。后经鉴定,洪先生的伤势构成十级伤残。
交警部门找到公路的建设者镇海某建设公司时,公司负责人大呼冤枉,称该公路在全封闭施工状态,洪先生出事当天刚好竣工验收,准备过几天交付使用,公路路障可能是当天搞竣工仪式时临时搬开的,至于窨井盖可能是被小偷偷走的。
交警部门认为,建设公司在已竣工的道路上未设置告示牌、灯光等警示标志、路上窨井未盖盖子;洪先生骑电瓶车违法带人,并进入未实际开通的公路,因此认定该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
上个月初,洪先生与妻子向镇海法院起诉,要求镇海某建设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18万余元。昨天,经法院主持调解,建设公司同意赔偿洪先生及其妻子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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