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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测项目成绩怎么计算?
按规定,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游泳测试,而其他选测项目抽签随机抽取三项(以下简称“随机项目”),再由考生从这三项中自主选择一项或两项进行测试。
选测项目成绩怎么计算呢?分三种情况:
(1)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获满分的考生,在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一项进行测试,并按游泳和随机项目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2)已参加游泳选项测试且未获满分的考生,在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两项进行测试,并在游泳和随机项目中,取其中最高两项成绩计入总分。
(3)未参加游泳选项测试的考生,在随机项目中自主选择两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哪些情况可申请免考或缓考?
按规定,考生因疾病或肢残、畸形免修体育课的,经审批免于参加体育考试,以24分计入体育总分;集中考试前因病或受伤不能参加的,则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心、肺、肝、肾等有严重疾病,不适合参加中长跑、游泳等体能项目及50米跑、跳绳等激烈运动的学生,不得参加上述项目的考试,该项成绩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须持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附诊断病历),肢残、畸形学生持残疾人证书,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4月3日前报当地体育集中考试组织实施机构审批。4月3日后,因病或受伤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须持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附诊断病历),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体育考试实施机构审批。
此外,集中考试前发病、受伤或女生例假期间,由学校统一到指定地点申请缓考,经核准后予以缓考,统一组织考试。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集中考试,如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测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总分。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者,不予录取到高一级学校。□宁波晚报 记者 成良田 通讯员 陆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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