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鄞州区的小学招生政策都比老三区早一点,只是没想到今年过完春节没多久,一份有关“鄞州区入学政策将调整”的消息就开始在网上疯转。消息称,很多原本列入学区学生的情况将排除出,比如“有房产无户口”。
那么,情况到底如何?昨天,鄞州区教育局正式发布小学招生消息。这个时间点,比往年要提早了一个月。
□通讯员 麻万掌 记者 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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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政策有啥变化?
三种情况不视作学校学区学生
今年,鄞州区继续按照“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实行分批有序招生政策。要求镇乡(街道)义务段学校须严格按以下顺序招生:
(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在本学区且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
(2)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和住房均在本学区内的。
(3)在本学区有户籍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4)父母在本学区有房产无户籍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
以上(1)类适龄儿童、少年,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学区学校就读;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按照入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由镇乡(街道)政府统筹安排入学;(2)、(3)、(4)类适龄儿童、少年不视作该学校学区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镇乡(街道)政府统一调配,安排学校入读。这就意味着,今年鄞州区个别学校“一表生”(第一顺序录取学生)可能需要排队,甚至不一定能入读学区学校。
对“一房多户”等情况将更严格
记者发现,实际上,鄞州区明年的入学政策也将有新调整,对“一房多户”等情况,政策将更严格。
鄞州区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户主和房产所有权人均为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但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从2016年起不再视作学区学生,由所在镇乡(街道)政府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在本学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本房产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少年,该房产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从2016年起不再视作学区学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这也意味着,就算已经购买了学区房,子女也不一定能顺利入读对应的学校。因此,家长今后购房择校需理性,在购房前,一定要打听清楚这套房产有没有孩子在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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