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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起网络名誉侵权案达成和解 网友赔偿1元登报道歉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3-18 07:42:00   稿源: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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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周利明 北璎 记者 邵巧宏

被指卖假货,这对商家来说是致命的。

所以当网友鲁某以网名“月光光照荷塘”在论坛发帖声讨宁波的“又一猫”海淘商城卖假花王尿不湿时,“又一猫”坐不住了,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商家将发帖网友以及论坛都告上了法庭。

今年1月,北仑法院对此正式立案。这起案子也是最高院新规出台后,全省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网络名誉侵权案。(钱报1月14日曾做详细报道)

近日,案子终于有了一个结果。在法官的调解下,网友登报道歉,赔偿1元;商家放弃了5万元赔偿等其他诉讼要求。

发帖的有三名网友

其中两人尚未找到

经常浏览宁波本地论坛的读者,应该对这个帖子还有印象。

从2014年12月起,有三名网友发帖质疑“又一猫”卖假货,称有孩子使用了在“又一猫”购买的尿不湿后,出现下身红肿的情况,并入院就医。

当时,帖子点击量超10万次,还一度被论坛置顶,成了热门贴。

也正是因为影响力大,这个帖子才惹来了一场官司。

当时,一共有三名网友发帖质疑“又一猫”卖假货。一名是网名为“月光光照荷塘”的鲁某。另外两名是谁?原告跟法院都很想找到他们。

只是,找人的过程,并不顺利。

这两名网友的论坛ID,是以微博账号关联登陆的,所以论坛方面无法查询网友的信息。

法官又联系了微博客服。微博客服回复说,这两名网友没有实名登记,所以无法联系上。

双方达成和解

网友赔偿1元,登报道歉

接到这个民事案子后,在2月初,双方进行了一次庭审,办案法官询问双方是不是愿意调解,双方同意了。

由于多方途径都找不到另外两个网友,前天晚上,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又一猫”跟被告论坛及鲁某,坐到了一块。

除了鲁某是自己来的,“又一猫”和被告论坛都是代理律师来的。

当天晚上的和解,双方都很克制。因为前已经达成和解意向,双方也不需要将证据呈堂证供,只需要把“条件”谈谈拢。

“又一猫”认为,无论是鲁某,还是委托其发帖的真实使用又一猫产品的用户,都无法证明孩子红屁股的问题是使用尿不湿导致的,“同时,在没有确实证据证明尿不湿存在问题时便发帖称是尿不湿的质量问题并隐含其可能是假货的信息,实属不妥,也确实给公司带来了损失。”

“又一猫”的律师说,做生意的,声誉最要紧,所以要求鲁某要登报道歉,消除影响。

而鲁某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帖子的内容并非虚构,是QQ群里朋友亲身经历。

“我们没有恶意诽谤,只是平时就热心网络,也希望通过网络这个平台让商家对产品质量更加重视,给我们消费者一个透明的消费环境,”对这个事,鲁某也觉得有点冤,“我只是行使了消费者批评监督的权利。”

不过在调解中,鲁某也觉得自己没有经过认真思考、分析就发帖的行为有些鲁莽。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鲁某要在4月10日前在本地媒体及发帖论坛上刊登道歉信,内容由双方协商,费用由鲁某自行负担,并赔偿“又一猫”经济损失1元;又一猫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