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民生·城事 正文

2015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昨起集中办理参保手续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3-31 07:06:14   稿源: 中国宁波网-东南商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昨日,记者市总工会获悉,我市将全面启动2015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今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将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争取全年四项保障参保职工超过115万人次。该工作将于4月底结束。

在职职工住院互助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缴费标准为50元/份(保障期限1年),每人限参加1份。被保障人在基本医疗保险认定、医保指定医院住院,医保报销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不包括个人自费、自付和自负部分)分段给付互助保障金:3000元(含)以下部分给付80%;3000元以上部分给付10%;公务员按公务员补助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予以给付。初次住院起付标准一次性给予200元补助。

退休人员住院互助

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缴费标准为130元/份(保障期限1年),每人限参加1份,因特殊原因漏保的,当年5月份为补保期。被保障人在基本医疗保险认定、医保指定医院住院(不包括家庭病床),医保报销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不包括个人自费、自付和自负部分)分段给付互助保障金:3000元(含)以下部分给付45%(连续参保)或40%(首次参保或中断后参保);3000元以上部分给付10%;公务员按公务员补助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予以给付。

职工特种重病互助

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缴费标准为60元/份(保障期限3年)或20元/份(保障期限1年),每人最高可参加3份。被保障人参保后,在保单生效之日90天起,因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主动脉手术等7类大病,最高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万元/份;在90天免责期内并于保单生效之日30天后,首次确诊患7类大病的可申领慰问金1000元。

女职工安康互助

缴费标准为50元/份(保障期限4年)或15元/份(保障期限1年),每人最高可参加3份。被保障人参保后,在保单生效之日90天起,发生乳腺癌或女性生殖器官癌症,最高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万元/份;在90天免责期内并于保单生效之日30天后,首次确诊患乳腺癌或女性生殖器官癌症其中之一种的可申领慰问金1000元;在保单生效之日30天后,首次确诊患非女工安康互助保障所指疾病,但属于特种重病保障范围内的7类大病之一的可申领慰问金1000元。

市总工会集中办理参保手续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地点在市总工会老大楼(望京路238号)。

东南商报 通讯员 杨菁 

记者 陆麒雯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