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仲和平)镇海有个瓜农,自己培育出一个新品种瓜苗。因收成不错,其他瓜农纷纷前来讨要。他灵机一动,便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卖给他人,结果吃上了官司。
阿辉(化名)是浙江三门人,初中毕业后就在家务农。2006年,30岁的阿辉来到宁波,后来在镇海的澥浦租了十几亩地种起了西瓜。为了种好西瓜,阿辉还自费到镇海农研院学习了西瓜嫁接技术,通过将西瓜嫁接在葫芦上培育出新品种西瓜苗,易成活,结实率高。
听说阿辉培育的西瓜苗很好,不少瓜农前来讨要。阿辉也很爽气,自己栽种不完就无偿送给大家。然而,随着前来讨要的人越来越多,阿辉发现有利可图,于是就定了每株1.2元的单价,大面积栽培西瓜苗卖给别人。
正当瓜苗生意风生水起时,去年7月,阿辉被人举报到了镇海农业局。原来,有些瓜农种了阿辉培育的西瓜苗后,地里收成时出现了“水晶瓜”、“棉絮瓜”等,损失惨重。而2012年以来,阿辉培育和出售的西瓜苗有两万余株。
近日,镇海法院审理后认为阿辉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
应该警惕
法官表示,根据种子法的相关规定,种子经营是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或者是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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