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真凶的锁定,是怎样一步步推理出来的
让我们按照老崔的逻辑来,看看这次对凶手的认定是不是很具说服力——
1,胡某某是徐家的人杀的?还是外人所杀藏尸于徐家?
这是一个独栋小楼,四周均由围墙,北面是一条东西流向的小河,室外没有攀爬条件,要通向阁楼唯有从室内楼梯前往。所有门窗完好。小楼自1994年建成后,一直是徐家人自住,从来没有出租过。
另外,在阁楼发现躯干部尸骨的地面上有一处明显印迹,周围有大量蝇蛹壳,说明尸块被放置此处后,有几代苍蝇被吸引于此产蛹,直至尸块完全腐败,为此留下大量蝇蛹壳,据说装了一大袋编织袋。
而尸体腐败后,体液渗入此处地面,是以形成印迹。印迹完整,与地面其他地方色泽区别明显。
这说明装躯干的编织袋被放置此处直至腐败,直至案发都未曾移位过。
——由此,可以判定不可能是外人行凶。是徐家人所为。白骨是徐妈妈发现的,并与老伴、儿子商量后,即刻报警。如果他们对此事有所知或者参与了杀人,绝对不可能主动报案,所以他们三人不知情,基本可以排除杀人嫌疑。
2,杀人现场在哪里?
阁楼是堆放尸块的地方,那么杀人现场在哪里?老崔下了阁楼,再逐一对各楼层房间进行勘查。
在二楼西北房间的地板上,老崔说他趴下来几乎脸贴着地板细细勘查。有疑点——靠墙处有细微的红色小点,红点上被覆盖了一层清漆。从红点的大小、位置、数量、颜色、色泽等方面可判定为喷溅状血迹;部分红点的边沿有较淡的延伸情况,说明血迹在地板上附着干燥后被水分沾到而有所扩散——这说明血迹被拖把拖过。
正是因为拖过血迹又想进一步掩盖,就刷了一层清漆覆盖。“没想到,正是这层清漆起到了密封保存的作用,使得血迹在十年后仍旧显现出当年的娇红”,老崔印象深刻,可想当年他发现血迹时是何等惊喜。
——《鉴证实录》有一期,我们专门讲过血迹断凶案,不同的血迹情况,比如滴落状血迹说明的是伤者或者尸体被移动的情况,而喷溅状血迹是在砍切的过程中凶器与血迹碰撞所形成,往往预示着这就是第一现场,即行凶现场。
现在还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这个房间是谁的——恰恰是徐家女儿当年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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