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宣文)近日,鄞州区出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今后全区农村集体聚餐将实现“事前有申报、过程有监管、事后可追溯”。
方案规定:全区各镇乡(街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厨师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农村家宴厨师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从事农村集体聚餐服务;各镇乡(街道)每年组织辖区内的农村家宴厨师开展一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并及时做好备案登记;举办场所要符合要求、设施配置齐全、管理登记到位并备案登记等。另外,还规定50人以上(一餐次就餐人数)的聚餐应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进行申报,300人以上的聚餐还将由区市场监管局派员参与现场指导。目前,全区已完成对聚餐场所和厨师的基本情况调查,试点工作近日展开,6月份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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