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紫宁
本报讯 “昨天,我接到了一家快递公司的电话,叫我下楼去取一个刚到的包裹。”家住大成路的杨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说起了自己差点上当的经历,“我不记得最近买过什么东西,也没弄清楚是什么快递,快递员给我一个薄薄的包裹,说是到付,要付20元,我觉得是骗人的,就没收。”
“后来,我上网查阅了一些相关报道,发现这是一个骗局。”杨女士告诉记者,希望通过她的经历来提醒大家,不要被“到付”的包裹给骗了。
记者了解到,“到付”现象其实在网购当中很普遍,“货到付款”其实就是收款人将代收费交给快递公司。如同杨小姐此次遭遇中,未支付“代收费”不得拆封包裹一样,不少“货到付款”缺少开箱验货的环节,使得不少消费者也因此上当受骗。
记者致电淘宝客服,对方表示,他们已接到过许多类似的投诉,如果双方属于“货到付款”的线下交易,没有通过第三方支付,货物出现问题后淘宝只能转达客户的意愿,而不能强制商家将货款退回,维权较难。
客服还表示,这类事情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对于小额消费者来说是件劳心又劳力的事,他们不会愿意在这件事情上花费太多时间,这种建议很少被采纳。
记者咨询了浙江嘉丰律师事务所的李强律师,李律师告诉记者,在杨小姐所遇到的代收包裹事件中,实质上邮件发出者已经构成了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首先对于邮件的发出者,建议杨小姐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虽然20元并未达到诈骗罪的构罪金额,但这种手段的邮件往往是批量进行投递的,如果数额巨大则将属于刑事犯罪,作为受害者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供有关线索。”李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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