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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神”放大招:一起出游得先办“同居证”?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5-12 07:16:39   稿源: 中国宁波网-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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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岁的黄女士常年在外打工,和丈夫两地分居,夫妻感情渐渐淡漠。黄女士便在网上寻求心理安慰,并因此认识了一个网名叫“期待你的出现”的男网友。

两人在网上一见如故,没几天就交换了电话号码,改煲电话粥。

对方自称经营房地产公司,离异。话虽不多,但信息量很大,句句戳中黄女士的心坎。为了证明所言非虚,他还主动把离婚证书和公司营业执照通过QQ传给黄女士看。

对方的“坦诚”博得了黄女士的信任,甚至视其为心目中的“男神”。

在对待感情这件事上,黄女士还是蛮积极的,主动提出要在“五一”假期跟“男神”见个面,顺便去外面旅游。

对方一口答应了。

“不过,我要先让律师安排一下,才能抽空出去玩。”男子煞有介事地说,在外面一起住宾馆,得先办个“同居证”,防止被人认为是不正当关系,带到派出所就不好看了。

“同居证”这种荒唐的说辞,外人一眼就知道其中有诈,可深陷其中的黄女士丝毫没有起疑心。

没过多久,一个自称律师的男子给黄女士打来电话,说做“同居证”需要3500元,并发给她一个账号。

黄女士没多想,痛快地把钱汇了过去。

眼看“五一”临近,黄女士询问“同居证”办得如何了,对方却支吾着说,手续还不齐全,要她再汇一万元。

黄女士瞬间感到不安,她再三诉苦,说自己没钱,连房租都快付不起了。

“等你的一万元一到账,我就会给你汇50万元,作为我们交往的保证金。”对方大放厥词。

“我跟你谈朋友又不是看上你的钱。”黄女士也很坚决,可对方还是一个劲催她汇钱。

至此,黄女士才察觉自己可能被骗了,赶紧向警方报案。通讯员 吴 玲 

东南商报 记 者 石承承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