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三江视点 > 殷聪文集 正文

端午将至 粽子进出境有限制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6-17 18:37:48   稿源: 中国宁波网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中国宁波网6月17日讯(记者 殷聪 通讯员 高畅 孙学婷)端午节将至,不少市民计划出入境旅游或探亲访友。作为我国的传统节日,人们通过互赠粽子表达节日的问候。根据往年宁波空港查验情况,一些旅客因为携带禁止入境物品而使通关受阻的情况时有发生。宁波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旅客:根据相关的规定,肉粽、水果等动植物产品,都是属于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切莫携带入境。

  宁波检验检疫局机场办副主任刘学娟说:“一直以来,宁波口岸截获肉脯、肉松、火腿、肉粽等肉质产品较多,熟肉制品不能携带,很多市民由于不太了解,而把熟肉制品随身携带。”为了防止动植物疫病以及有害生物出入,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我国对于入境旅客携带物有严格的检验检疫要求。入境人员不能携带生熟肉制品入境,一旦发现,检验检疫现场工作人员将采取没收销毁或7天内退运处理。

  由于一些品种的粽子含有肉类成分,存在携带禽流感、口蹄疫及其他检疫性疫病传播的风险。而且,携带、邮寄的粽子经过长时间旅程易发生变质。为此,一些国家对于携带、邮寄粽子入境采取了限制措施。据悉,目前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国家和地区包括德国、法国、西班牙、瑞士、丹麦、印度、韩国及中国台湾等,共23个;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禁止携带、邮寄入境含肉馅、蛋黄成分的粽子;新加坡则允许中国大陆地区粽子入境,但只有经过真空处理的粽子,才可以通过包裹的方式邮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含有肉类成分的肉粽及火腿粽等产品,禁止携带、邮寄入境,其他类粽子可以携带、邮寄入境。

  另外,依据农业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共有三大类十六个条目的产品被我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除肉类制品外还包括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和新鲜水果、蔬菜等。

编辑: 陈章升